轉載賞析:《小腳與西服》張幼儀

2013111414:23

 

 

家族下的女性自我──張幼儀
作者:SMS

什麼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理想與目標?什麼是人間的愛與情義?人是不是一定要順著傳統社會的價值觀來認定自己的人生意義?還是人可以自由自在地朝著自己所喜愛的目標飛翔?個人的存在意義是不是一定要依附在所愛的人身上?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定位是不是一定要依照社會所賦予的?諸如此類的問題,相信這些問題不僅是徐志摩和張幼儀所關切的,也是各個時代中人們所關切的。 



從幼儀和志摩兩人關係的故事來看,我們可以看到民國初年的中國正值保守和自由價值相互衝擊的年代,以往中國人所強調家族、人情、面子的處事原則,逐漸受到西方個人自主、潛能發展、公平正義等價值的挑戰。處於這種轉換年代中,幼儀和志摩的故事不僅是單純的「婚姻觀」的革命,更是個人自我、家庭利益、社會倫理等各項價值的激戰。為了對這場激戰有更清楚的了解,本文將以幼儀的生長歷程為主要軸線,以此對一個中國女人和她的男人、家庭甚至社會規範間交錯複雜的故事進行深入淺出的探究。


 壹、婚前的幼儀時代的俄國 


一、張父的家庭觀 


對傳統中國的社會來說,一個家族裡不同家庭間的關係是相當微妙的,其中的關係除了會受到家族長輩對不同兒子的好惡深影響外,共處於一個屋簷下的各家庭為了彼此的表面和諧,即便彼此間有嫌隙或摩擦,也會盡量加以排解或容忍。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是「好面子」,無論是家庭還是個人的面子都相當重要。 



根據幼儀的說法:他們張家也非常好面子,他們堅信名節是個人的第二生命,而自己的 名聲又與所處的家庭有著緊密的關連性。我們看到,當幼儀的老家發生了錢財失竊的事情,而幼儀的大哥又受到誤會的同時,幼儀的父親並沒有訴諸公堂,而是選擇悄悄離開故居。這樣做的目的,除了是幼儀的家人無法忍受族親的誤會所加諸的異樣眼光外,張父的「悄悄離開」和之後定期回故居省親的行為也是不希望外人看到張家失和。也就是說在張父的價值觀裡,為了家族內的表面和諧,以及外人對家族的良好評價,即便要自己被誤會而離開家庭也是值得的。 


至於婚姻,張家也是依循傳統,認為女兒的婚姻對象是由父母長輩選擇,當然,男孩幾乎也是如此,因為這種順服被等同於「孝順」。至於家中長輩考量的標準不是時下所在乎的的身高、體重、外貌,而是男方的教育水準、家庭的社會聲望,最後才看他的脾氣。也因此,徐志摩的教育水準和家庭財富地位才會那樣獲得張家人的青睞。 



當幼儀要嫁到徐家之前,張母給了她兩點忠告:第一是凡事絕對只有一個「是」的答案,第二個是無論夫妻關係如何,她都得持續以同樣尊敬的方式對待公婆。從幼儀對張邦梅請安禮儀的指正裡,我們可以看到幼儀到了老年對於中國人的倫理觀念依然十分講究。 


二、張家的教育觀 



與當時中國一般農業或商業家庭相比較,幼儀的父親特別重視孩子的知識的教育和價值的養成。從張父為張家四代子孫所提「嘉國邦明」的族譜可以看出,他對於孩子的期許是從愛家到愛國,即便在張父被迫搬離故居,經濟情況困窘的時期,張父依然十分重視子女的教育。更特別的是,張父不僅讓家中的男孩從四、五歲就開始學習傳統的四書五經。之後,二哥在中國所就讀的新式學堂除了教導諸如物理、地理等理論性知識外,也介紹西方自由主義的思想。
 

根據幼儀的說法,二哥自幼所接受的新式自由思想不但在形式上影響到他積極反對家人為幼儀裹小腳,從幼儀和二哥之間的互動來看,這對幼儀的影響似乎超過了生理上的解放。幼儀自己曾經提到:「我認為我享受教育的欲望,是來自我曉得自己生在變動時代這個事實,而且我非常崇拜二哥和四哥,又是家中第一個沒纏腳的女孩」。 



從幼儀的回憶可看出當時中國兩性之間的地位是以男權至上,一個女人必需「在家從父、出外從夫、夫死從子」,女人是在當時的中國家庭裡或者可以說是「不算戶口」的。因此,張父雖然重視孩子的教育,但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還是將男孩子的教育機會放在最優先。幼儀提到,她父母親不會花錢讓女兒唸書,之後即便張父還是讓幼儀和大姊一同上學,也是因為張父覺得讓學校養育兩個女兒,在成本考量上比起自己養更經濟實惠。幼儀的父母親甚至說:「女孩子家讀不讀書無所謂,女孩子家活著就是為了結婚,你得流在家裡準備接受命運的安排」。 


三、小結 


整體來看,婚前的幼儀受到張父的影響頗大,特別是在家庭觀上。從幼儀接受邦梅的訪談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幼儀始終以張父的「家庭觀」為傲,無論是張父受到委屈而不聲張,或受誤會後搬離老家還會為了顧及整個家族的面子而固定回家探訪雙親,與幼儀後來對志摩以及徐家兩相比較,我們都可以在幼儀的身上發現包括「顧全家族利益」、「善盡家庭成原則任」等張父的家庭觀。 



但另一方面,一方面可能是幼儀本身性格特質,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受到二哥和四哥西方自由思想的燻染,雖然張父表面上並不是十分注重女兒的教育,但幼儀在出嫁之前基本上確實已有幾分「自我意識」,特別是二哥和四哥是她十分敬重的兄長,這種自由價值觀有形無形的傳遞更是可能在他們各式言語或日常生活互動中進行著。也就是說,即便當時的幼儀還沒有什麼「自由」或「自主」的概念,但在她的心中,已經感覺到自己有想要和哥哥一樣唸書求知的欲望,並且會發出聲音試著去爭取。
 


小腳與西服

著 者:張邦梅

(張幼儀與本書作者張邦梅)


徐志摩與陸小曼的羅曼蒂克戀愛史,大家耳熟能詳;卻很少人知道徐志摩 和元配 夫人張幼儀的婚變。
 

要不是張邦梅為她寫傳記,她忍受離婚之痛,堅強奮鬥的一生,怎能為世人所知。


張邦梅是張幼儀八弟的孫女,在美國出生,畢業於哈佛大學,主修中國文學,其後又在哥倫比亞大學獲得法律學位。她在大一時,讀了一本談徐志摩的書,從中得知徐志摩的 元配 夫人張幼儀,是她的姑婆,其實,張邦梅在大家庭團聚的時候,已見過姑婆,那時不知道她就是徐志摩的元配,她知道這層關係以後,便想訪問姑婆,談談她與徐志摩的婚姻情形,於是,自民國七十二年起,一直談到七十八年張幼儀去世為止,她把訪問資料寫成畢業論文,後來擴充內容成為這本傳記。張邦梅遺憾:「姑婆只看過我的論文,卻來不及看這本書。」



書名《小腳與西服》是取自張幼儀對一位小姐的評語:「小腳與西服很不搭調」。本書寫法很別致,一篇是著者敘述自己的身世,一篇是姑婆講她一生經歷,如此,一篇一篇間隔著往下寫:


張幼儀生於清末,民前十一年。那時男女不平等,「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念深植人心,她的兄弟都受高等教育,出國留學,也都有豐功偉業,可是張幼儀只讀了個師範學校,還是自己爭取的,還好母親聽了二哥的勸告,沒給裹小腳,是她家第一個天足女孩;也是全國第一個離婚的。她十五歲即奉父母之命和徐志摩結婚,她受舊禮教的薰陶,無論在娘家或婆家總是遵從長輩,循規蹈矩,努力做到進退得體,從來沒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一切以家庭為重,是位端莊善良的傳統女性。偏偏嫁了個浪漫詩人,她說徐志摩從沒正眼看過她;她在他面前也沒話說。



婚後徐志摩去美國、英國留學,公公婆婆覺得結了婚就應該生活在一起,所以送她到英國與丈夫團聚,兩歲不到的孩子留在爺爺奶奶身邊,她到了英國,仍然是洗衣、煮飯、伺候丈夫,生活與國內一樣。一天,徐志摩請一位身著西服,卻是一雙小腳的 明 小姐來家吃飯,送走客人,徐志摩問她對 明 小姐的看法,她未加思考衝口而出:「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與西服不搭調。」


  徐志摩突然提高了嗓門兒,冒出一句:「……所以我才想離婚。」


張幼儀雖然沒裹小腳,但是在穿西服的丈夫眼裡,仍然是裹小腳的,不時髦、又守舊、也沒讀多少書,什麼也不懂,是個鄉下土包子。

 

從這天起,兩人的婚姻生活即告結束,這年張幼儀才二十一歲,而且懷有身孕,徐志摩曾要她打胎,她很怕:「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耶。」


「還有人因為坐火車肇事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他說完就沒耐心的別過臉去,不再看她。


不幾天,徐志摩不聲不響的離家出走了,可憐的年輕孕婦,在舉目無親的異邦,語言又不通,她痛恨遇人不淑,想了斷自己和胎兒的生命,「乾脆從世界上消失,結束這場悲劇算了……,徐志摩這樣拋棄我,不是安著要我死的心嗎?後來想起了《孝經》上的第一個孝道基本守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於是,我又打斷了這種病態的想法。」孔老夫子的話救了她的命,她重新思考今後人生方向。



煎熬了數天,徐志摩突然託人來問她:「你願不願意做徐家的媳婦,而不做徐志摩的太太?」這種怪異的想法,他也說得出口。


  她知道徐志摩鐵了心,不要她了,只好寫信求助二哥:「我該怎麼辦?」


二哥對她的婚變表示哀痛,並且告訴她:「萬勿打胎,兄願收養;拋卻諸事前來巴黎。」她心情安穩多了,儘快收拾可帶的東西,去巴黎投奔二哥。


張幼儀由英國去法國投靠二哥,又由法國轉到德國找七弟照顧她坐月子,輾轉流離半年多,才接到徐志摩一封信,要她在離婚文件上簽字。


徐志摩早就說過:「我要成為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男子。」看來,真要實現他的理想了。


張幼儀在朋友家見到徐志摩時,很鎮定地說:「如果你要離婚,那很容易,讓我先等父母批准這件事」「不行,不行,你曉得,我沒時間等了,你一定要現在簽字。」他停頓一下又說:「林徽音要回國了;我非現在離婚不可。」喲,這才是徐志摩離婚的原因,什麼「理想」、「革命」、「開離婚先例」等,全是冠冕堂皇說了好聽的。



她知道無法挽回了,反而心情平靜的面對現實,簽了字,她坦坦蕩蕩地正視著徐志摩說:「好了,你去給自己找個更好的太太吧!」


徐志摩心花怒放,樂不可支,甚至還跟她說了聲謝謝。他沒料到,這時林徽音已經回國了,這才想起去看看他未見面的新生兒子,也是唯一的一次,兩年後孩子夭折了,他倒寫了一篇充滿感情的悼念文,算是盡了做父親的責任。


徐志摩一味西化,把固有道德拋諸腦後,對待共同生活五、六年的結髮妻子,一點恩情沒有;他忘了朋友之妻不可欺的古訓,竟然與友人之妻陸小曼談戀愛,一手摧毀自己的家庭;又造成另一個家庭破碎;更傷透了父母的心。


張幼儀把她一生分成兩個階段:「德國前」、「德國後」,她說:「去德國以前,凡事都怕,到德國以後,變得一無所懼。」



她離婚後,調整觀念,重新出發,請了一位德國朋友幫忙帶孩子,從此開始了新的人生,去上學,學的是幼教。嘗試自己站起來,決心不再依靠男人,五年後,學成回國,已是新潮人物了。上海一家女子銀行聘她做總裁,還經營一間服裝公司,在百忙中還請了一位 國學 老師講書,每天一小時,從不間斷,她有新學識、新作為,是新時代的新女性,然而為人處世不忘我國傳統美德,離婚後,自己撫育兒子長大成人,仍然尊敬徐家二老,養老、送終她一肩承當。她說:「因為他們是我兒子的爺爺奶奶。」徐志摩罹難後,她每月寄錢接濟陸小曼,她說:「因為照顧陸小曼是我兒子的責任。」真是一位才德婦人,處處為人著想,她詮釋了施比受有福,一直到五十多歲,徵得兄長、兒子同意,她才再婚,享年八十九歲。


  她一生堅苦卓絕,給後人留下完美的榜樣。




摘自 -- 人間自有四月天 劉海粟


自從那個非同尋常的死之後,徐志摩一直是文化界的熱點,經久不衰且曆久彌新。不說別的了,光他與幾個女人的情感糾葛,就是個永遠說不完的話題。幾個女人中,張幼儀的名份最尊貴,原配夫人,感情最平淡,七年後離異。



徐志摩經歷過的女人有:張幼儀、林徽因、淩叔華、陸小曼、韓湘眉,不少了吧,這只是中國的。和張幼儀的感情,除了半篇《離婚通告》(另半篇未查出)和徐志摩那封大話連篇的信之外,沒有任何確實的證據。通常人們總是說,婚姻後不怎麼融洽,離了婚反倒互相體貼。這些話都是徐志摩的朋友說的,怕靠不住,就是靠得住也是表像。實情是,無論離婚前還是離婚後,甚至徐志摩死後五十多年,張幼儀從不吐一點兒口風。

 

這正是張幼儀的賢慧,論者又會這麼說:太離譜了,怎麼就不想想,讓她說什麼好呢。說徐志摩好吧,人家跟你離了,說不好吧,棄婦之外還得加個妒婦。吃不到嘴的葡萄是酸的,自己吃了一半兒,叫別人奪去的葡萄就更酸了。 

 

幾十年過去了,這苦命人終於在去世前說了實話。她活了88歲,1988年在紐約去世。她的侄孫女 張邦梅 小姐, 19969月在美國出版了英文著作《小腳與西服---張幼儀與徐志摩的家變》,由道布裏幾出版社出版。兩人關係的真相,終於大白於天下。

 

張邦梅是張幼儀的八弟張禹九的孫女。她的父親是耶魯大學的教授,她已是第三代移民,畢業于哈佛大學東亞研究系,主修中國文學,之後在哥倫比亞大學獲法律學位,曾在紐約任律師。從1983年到1988年張幼儀去世前,她和姑婆談了五年,先寫成畢業論文,再充實成傳記著作。


姑婆看過我的論文,內容的真實性是可以信賴的。會不會肆意詆毀呢?也不用擔心,作者反復強調,張家始終以徐志摩為榮,張禹九臨終叮囑孫女,寫書時對徐志摩要忠厚些。就是這位爺爺,遺囑中要家人在他的葬禮上朗誦幾首徐志摩的詩。


起初她是懷著敬仰的心情來探索徐志摩與姑婆的婚姻的,而事實卻一次次地引起她的質疑與憤懣,為姑婆所受的屈辱,為徐志摩的冷酷無情。 


她萬萬沒有想到,從婚前到婚後,徐志摩是那樣鄙棄張幼儀。第一次見到張的照片時,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棄的口吻說:鄉下土包子!婚後從沒有正看張幼儀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之外,對我不理不睬。就連履行婚姻義務這種事,他也只是遵從父母抱孫子的願望罷了。
 

(張幼儀與長子徐積鍇)


1920年冬,張幼儀出國與丈夫團聚,過去都認為是徐志摩思念妻子,寫了那封乞求父親的信。現在知道了,這封信多半也是 應張 君勱之請而寫的。分居數年又有了子嗣,當時的情勢,沒有理由不讓張幼儀出國。不是徐志摩要送她去的,而是婆家送她去的。而公婆所以送她去的理由,也只是提醒徐志摩對家裏的責任。再沒有比張幼儀本人的這個解釋更為合理的了。


若是思妻心切,他不會那樣去迎接她。 


三個星期後,輪船終於駛進馬賽港的船碼頭。我斜倚著尾甲板,不耐煩地等著上岸,然後看到徐志摩站在東張西望的人群裏。就在這時候,我的心涼了一大截。他穿著一件瘦長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圍著條白絲巾。雖然我從沒看過他穿西裝的樣子,可是我曉得那是他。他的態度我一眼就看得出來,不會搞錯,因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中惟一露出不想到那兒的表情的人。”  

在由巴黎飛倫敦的飛機上,張幼儀暈機嘔吐,徐志摩把頭撇過去說:你真是鄉下土包子!話才說完沒多久,他也吐了,張幼儀也不甘示弱,輕聲脫口說:我看你也是個鄉下土包子。

 

在倫敦、波士頓,以及後來在柏林那一段生活,過去總說徐志摩如何的仁義,如何的善良,現在也知道了。徐志摩對待張幼儀是很不友好的,簡直可以說是慘無人道的。

 

兩人在波士頓住下,不久張幼儀懷孕,此時徐志摩正在瘋追林徽因,無暇顧及,一聽便說:把孩子打掉。” 那年月打胎是危險的,張說:我聽說有人因為打胎死掉的。

 

徐冷冰冰地說:還有人因為坐火車死掉的呢,難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車了嗎?


過後不久,徐志摩帶一位中國女留學生來家中吃飯,書中叫她 明 小姐。張幼儀發現,這位穿著毛料海軍裙裝的小姐,竟是裹過腳的。送走客人,徐問張,對這位 明 小姐有什麼看法,張說:她看起來很好,可是小腳與西服不搭調。走來走去的徐志摩把腳跟一轉,好像張幼儀的評語把他的煩躁和挫折一股腦兒宣洩出來似的,突然尖叫說: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離婚。” 


書名即由此而來。張幼儀是天足,徐志摩後來也很少穿西服,這只是一種象徵,象徵兩種文化的衝突,中國和西方,傳統和現代。
 

徐要馬上離婚,見張不答應,竟一走了之,將張一人撇在波士頓。產期臨近,無奈之際,張給二哥 張 君勱寫信求救,她來到巴黎,後來又去了柏林,生下孩子。徐明知張的去向,卻不予理睬。只在要辦理離婚手續時,才找到柏林。產後,張幼儀很快從悲痛中振作起來,入裴斯塔洛齊學院,專攻幼稚教育。回國後辦雲裳公司,主政上海女子儲蓄銀行,均大獲成功,終於從小腳的陰影裏走出,成為一個穿西服的、引人矚目的新女性。更難能可貴的是,她回國後仍照樣服侍徐志摩的雙親(認作寄女),精心撫育她和徐志摩的兒子。臺灣版的《徐志摩全集》也是在她的策劃下編纂的,為的是讓後人知道徐志摩的著作。
   


徐志摩對張幼儀是這樣的,張幼儀對徐志摩的感情又如何?這是個非常微妙的問題。還是聽聽張幼儀的自述吧--- 


你總是問我,我愛不愛徐志摩。你曉得,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我對這問題很迷惑,因為每個人總是告訴我,我為徐志摩做了這麼多事,我一定是愛他的。可是,我沒辦法說什麼叫愛,我這輩子從沒跟什麼人說過我愛你。如果照顧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愛的話,那我大概愛他吧。在他一生當中遇到的幾個女人裏面,說不定我最愛他。